本报6月14日讯 今日交警部门在长沙市五一大道蔡锷路口,开展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新《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对于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的通行规定、停放、加装妨碍安全通行装置、违法通行处罚等各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实施半个月,不少驾驶员对于新规的变化,仍难以适应。
今日下午4点30分,记者来到五一大道蔡锷路口,芙蓉区交警大队民警正在对路口违章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进行整治,中队岗亭前已经停放了10余辆被查扣的违章车辆。按新规定,违章驾驶员必须前往执法大队接受处罚,接受为期7天的教育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路。
“教育学习包括一天交通安全知识培训,6天路面站岗协管交通。”在路口民警的指引下,记者看到几名带着红袖章的“文明劝导员”正在向过往电动车驾驶员发放新规宣传资料。“每天交通高峰期,要站岗2个小时。”
“两天集中整治,仅这一个路口就有100余辆电动车违规被查。”芙蓉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李乐告诉记者,由于五一广场、芙蓉广场占道施工,大部分非机动车都选择了蔡锷路通行,路口电动车违章现象凸显,“闯灯、越线、违规载人等现象时有发生。”
记者在路口数了一下,一个红灯周期3分钟,南北向通过路口的电动车就有80余辆。为了消化暴增的电动车,路口红绿灯专门为电动车设置了通行时间。“一个红灯周期,南北方向电动车专门有15秒通行。”让交警部门头疼的是,不少电动车驾驶员就是不看信号灯,往往因为闯灯在路口被抓。
除了搭载乘客限制有所修改外,新规对于电动车的停放也更加规范,按照规定,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周边50米范围内禁止电动车乱停乱靠。而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接听手机、饮酒后驾驶、加装伞具电瓶等妨碍交通安全通行装置的都属于违法行为,罚款标准也从之前的50元改成50到200元。
■记者 黄娟 实习生 宋元 通讯员 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