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8日讯 不久前的一个傍晚,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一机关工作人员住宅小区,一辆黑色福克斯轿车缓缓驶来。
车内男子戴着眼镜、西装笔挺。小区保安并没多留意,随手放行。进小区后,“眼镜男”将车停在13栋1门杂屋前,提着一个黑色手提包下了车。
他抬手敲门,无人回应,随即从包里拿出一根撬棍,撬开房门后进入室内。在杂屋柜子里,他找到国窖、茅台酒等价值5万元的财物,并从容地把酒搬至车尾箱,顺利驾车驶出小区,整个过程不到10分钟,神情一直“很淡定”。
6天后,住户雷先生才发现杂屋被盗,随即报警。 很快,望麓园派出所通过城市电子监控系统,锁定了这名“眼镜男”在雨花区砂子塘附近活动。5月29日晚,专案民警通过蹲守将他抓获。
今日警方通报了案情,办案民警说,“眼镜男”姓汪,早在2005年,他就因偷盗被判刑一年。到长沙后,汪在一家餐饮娱乐城打工,当上了大堂经理,每月工资有三四千元。但他好面子、开销排场大,钱根本不够花。从2008年至今,他“旧病”复发,先后行窃50余起,涉案金额近百万。
■记者 周红泉 通讯员 罗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