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家门口的灯笼换灯泡,哪知新灯泡刚装上,按下开关后,居然爆炸了!碎片炸伤了换灯泡的朱建平,他的左眼失明了。6月1日上午,在本报法援团律师唐荣林的帮助下,伤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卖灯泡的店子和厂家,索赔24万余元。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今年春节,朱建平和妻子回到溆浦老家团聚,一家人其乐融融,不料一只一元钱的灯泡让他以后的生活都蒙上阴影。
2月4日,正月初二,朱建平瞟到门口有个红灯笼不亮了,他从家里找出新灯泡换上,换好后叫来妻子开灯。哪知“啪”的一声,灯泡爆炸了,玻璃片四溅,朱建平的左眼不幸“中招”。
家人赶紧将他送往医院。尽管花费不少医疗费,但还是没能挽回他的眼睛。医生称失明的左眼中存在异物,很可能是玻璃碎片。朱建平的情况经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七级伤残。家人介绍,“肇事”的灯泡是朱建平的小舅子从附近灯具店花了1元钱买的,灯泡包装上显示厂家是安徽一家照明公司。
失去一只眼睛的朱建平找到本报法援团、湖南森力律师事务所唐荣林律师维权。6月1日上午,朱建平将灯泡厂家和灯具店起诉到溆浦县人民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4万余元,目前法院正在立案审查。■记者 虢灿 实习生 邹婷 余奋强
生活提醒
灯具店老板:灯泡先试用
6月1日下午,记者在长沙市芙蓉路附近几家五金灯具店采访,数家店的老板都表示很少听说灯泡爆炸,爆炸很可能由灯泡劣质、灯座不配套等原因引起,买灯泡时先在店里试用,能省下顾客不少麻烦。“在店里试用能马上发现问题,我还能给他们讲些注意事项。”一位老板边说边拿出货架上的节能灯,“比如说换节能灯时,一定要握住塑料的灯柄,因为握着铝片容易漏电,握着灯管容易拧断。”
此外,店老板建议买灯泡一定要选择正规产品,产品包装上要有生产日期、型号、厂名等,灯泡玻璃的厚薄要均匀,没有气泡,灯头要正。
律师说法
遭遇损害,留证据
唐荣林律师介绍,如果发生灯泡爆炸伤人等类似事情,保留证据很关键。受害者需要证据证明产品的来源,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等缺陷,且因为这些缺陷造成了损害。
依照产品质量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受害者可向销售者也可向生产厂家索赔。索赔时,可以先和销售者、生产厂家协商,也可向工商行政部门、质检部门、消协投诉,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