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4位大货车司机在河南省开封市竟然吃了2011年5月1日的罚单。交通局方面称开票人员缺乏经验,为尽快疏通道路就按司机要求填写日期,对此,当事司机予以否认。而据一位常年跑运输的老司机透露,“在这一行有‘月票’一说”——司机与路政执法已形成默契,执法人员一般不再对同一当月已交罚款的车辆罚款。
凡事都推在“新员工”身上,执法时那么多人,怎么就让“新员工”做了主?看多了“临时工”的新闻,听多了“新警察”的段子,恐怕还是老司机的话更可信,能玩默契的也不会是新员工。只是没想到,遇到几个“不地道”的司机,捏着个日期穿越的罚单,得理不饶人,这倒是个新情况。
假如事实不出意外,交通局算是吃了个“闷亏”。“月票”之规,对双方有利——交通局省事,司机好算账,客观上也省了钱,莫不成见你一次罚你一次,那才叫做痛快?
但是,交通局的苦说不出,因为既然是“默契”,当然没啥形诸文字的条条款款,靠的是心领神会。一旦有一方不再遵守规则,拿到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在台面上,就只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所以,除了承诺退罚款之外,就只好让莫须有的“新员工”来给个说辞。
多年磨合出一个“默契”,如何就毁于一旦?里面可能存在个“误会”:交通局方面看来,司机的投诉是先破坏了默契;而在司机看来,打破默契的是交通局——既然四月份都罚了一次,怎么还要罚?那日期开到5月份也还是不能让人放心。但再从开出“未来罚单”的举动来看,交通局可能并不想要重写规则,遭到投诉可能是司机们防卫过激。
然而,所有的“潜规则”游戏都会是这个样子:为了偷懒或偷腥,猫与鼠完全有可能达成和谐的默契,但也始终处于小心翼翼的彼此戒备中——猫怕一不留神老鼠溜了,再也捞不着油水;而老鼠也时刻提防猫得寸进尺,最终一口吞了自己。因此,无论是偶然的误会还是其他,潜规则因其暧昧隐晦,所谓的默契永远在相互猜忌中摇摆,利益的天平迟早被打翻,这是必然。
以罚代管是个老问题,违章司机与路政执法形成默契极有可能——这种默契将一些不合法的作为异化成了合情理的惯例,所以“未来罚单”能出现就不以为奇。但必须明白的是,与“潜规则”同行结伴的一直是巨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未来罚单”惩治不了违章超载,但它像一句谶言——终将惩罚沉溺于“潜规则”中玩默契者的未来。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