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0日讯 今后,脏车入城先要“洗澡”。记者今日获悉, 为了净化城市环境,长沙市文明委决定对10种脏乱现象进行整治。
“包括建筑工地施工脏乱在内的这10种问题,都是长沙城市环境中比较突出的现象。”长沙市政协主席谢树林介绍,相关部门已准备了65万份宣传单,今明两天将通过街道、社区及学校,发放到每位居民、经营户、学生手中。
今后,长沙市各区入城口都要装置脏车冲洗设备,脏车进城必须先冲洗。与此同时,洗车要进行正当收费,物价部门将发布洗车收费标准。而其他相关部门也会制定具体方案,集中整治10种脏乱现象。
据了解,属十种脏乱情形之一的,长沙市城管局、长沙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顶格罚款、扣车、停业整顿,直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谢树林表示,治理脏乱问题最怕反复,相关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进行常态化管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彻底跟十种脏乱现象说“不”。■记者 吕菊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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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发现了任何一种脏乱现象,欢迎发短信至长沙城市管理短信投诉平台:106291000,或者拨打城市管理热线电话12319进行投诉,可获得相应奖励。
十种脏乱现象榜单
一、 建筑工地施工脏乱的;
二、 渣土、砂石运输车、
混凝土搅拌车撒漏的;
三、 公交车、出租车不清洗的;
四、 脏车未冲洗进城的;
五、 车辆往外抛杂物的;
六、 裸露泥土不覆盖的;
七、 垃圾清运不及时的;
八、 夜市经营不规范、造成污染的;
九、 门店“三包”不到位的;
十、 农贸市场不整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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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部规章
将接受评估
《长沙市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存在部分内容不完善或与现实不相符的问题,将在今年立法计划中安排进行修改。记者从长沙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从5月开始到今年年底,长沙市将对32部规章进行立法后评估。此次纳入到立法后评估范围的市政府规章,是截止到2008年现行有效的32部规章。从5月开始到今年年底,将由立法后评估专家组具体组织,针对32部规章采用部门评估、社会问卷调查、会议座谈、专题考察调研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对32部规章分别出具规章立法后评估报告书;然后,根据规章立法后评估报告书,依照立法程序,提请市政府适时启动对相关规章的修改或者废止工作。■记者 曾力力 通讯员 谭琪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