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0日讯 《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将于4月1日开始实施。今后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将实现并轨,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因为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将有所上涨。用人单位中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除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外,其余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学生住院最高可报销10万
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长沙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近500万城乡居民,原来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享受待遇一样。
新《办法》主要适用于该市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人员,包括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人员(不含现役军人),在长沙居住1年以上的外来工作人员或在长沙购买房产并居住1年以上的人员;驻长沙高校在册学生;驻长沙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册学生;其他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或具有本市准生证的新生儿。
按照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设置住院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0元,三类收费标准医院200元,二类收费标准医院400元,一类收费标准医院700元。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普通学生、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10万元,成年人6万元。
未按时缴费将提高自付比例
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保费的,从欠缴费用的下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用人单位和职工补足后,参保人员下月起恢复享受相应待遇。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本人原因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保费的,从欠缴费用的下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保待遇。3个月内补足本金和利息的,从缴费的下月起恢复享受相应待遇,但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付比例提高10%;逾期3个月未缴费的,从补足本金和利息的下月起恢复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但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付比例提高15%。
《办法》还规定,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参加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之和)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建立个人账户。■记者 刘璋景
灵活就业人员
医保费增加多少
4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5.6%(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4.8%),且不再记划个人账户。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强调,因为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由之前的1795元调整到2500元,因此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医保费将有所提高。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需缴医疗保险费计算公式为: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即社平工资)×缴费比例=月缴费金额
假设灵活就业人员小胡缴纳医疗保险费,那么调整前,他每月需缴纳医疗保险费金额为:
1795元×5.6%=100.52元
调整后,他每月需缴纳医疗保险费金额为:2500元×5.6%=140元
也就是说,小胡的医保费涨了140元-100.52元=39.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