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浙江兰溪市女埠街道焦石村启动农房改造工程。根据“一户一宅、统一标准”的原则,村里的土地不够所有农户同时建新房。怎么办呢?村干部把目光盯上了村里那座建于清朝、保存完好的“孝子”牌坊。根据现在农村普遍存在的“子女住新房,父母住破屋”的现象,村干部决定趁着农房改造的机会,恢复村里“孝”的传统。于是,经过村民大会讨论,“农房改造后,子女须与父母同住新房”的村规出炉了。村民必须先跟村上签订“军令状”,才能动手建新房。
网友“浪子班头”:为什么非要和老人住一起?两代人有不一样的生活习惯,住在一起容易产生隔阂,弊多利少。
网友“穷开心 ”:这条村规挺好的,像“常回家看看”都要写进法律了,村里完全可以做出这样的规定。
网友“论文指导”:这个村规民约出发点是好的,但其合法性有待考量。
长沙网友:住一起好啊,啃老更方便了,嘻嘻!
网友“犀利哥”:如果不和谐的为了“利益”硬凑到一起,恐怕更不和谐吧……
辽宁网友: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不要搞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