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3月2日披露,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局五部委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实现“各项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提高幅度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基本同步”的目标。
具体做法是,在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或CPI月度涨幅达到临界条件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连续一定时期回落至临界条件以下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连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一定时期以上时,要按照正常程序,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自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之日起,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