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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2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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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因“开放公车私用”而一叶障目
赵强

    广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苏志佳2月22日在参加“两会”分组讨论时,主动谈起广州公车监管措施。未来,广州市公车将安装GPS跟踪系统和身份识别系统,实行分级管理,经批准非公务用车将采取有偿使用措施,试点单位估算,拟按照每公里1.5~1.7元收费。

    不久前,《人民日报》政治文化部和人民网就老百姓最关注的两会热点问题,联合推出大型网络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三公消费”被认为是当前腐败现象最突出的问题。而公车消费又是“三公消费”中最显性的问题,公车私用等掺杂在公车消费中的腐败现象,历来为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此次,苏志佳书记在“两会”分组讨论时,主动谈起广州公车监管措施,显示出了该市领导层面呼应百姓期盼的积极态度与良苦用心。

    然而,具体措施的公布,也引发了公共舆论的争议。由媒体新闻标题的制作就能看出具有代表性的两种分歧观点:某家门户网站上的新闻标题是《广州拟开放公车私用 定价最高1.7元/公里》;另一家的新闻标题则为《广州严格监督管理公车使用 未来公车私用或收费》。很明显:前者的新闻议程设置定位于新措施会导致“公车私用”合法化的负面后果上,而后者则将公众的关注聚焦在公车使用管理将更加严格监督的标志意义上。

    都有道理:“公车私用”本身就是要反对的腐败现象,怎么能简单地用“收费”这一形式就过渡成为正当的了呢?最高1.7元/公里的收费标准比出租车最低起步价还差一大段距离,结果会鼓励公车私用,这不是南辕北辙吗?但是,换个角度来看,“公车私用”将收费,比目前公车私用无法收费,总是节约了,进步了,严格了。

    其实,“公车私用或将收费”只是广州目前公布的诸多措施之一,不去争议其它措施,而纠结于这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背后的原因是这个问题折射出了改革中的两种心态:是尊重历史现实,做出妥协,还是一步到位,革除积弊?

    经过多年的议论探讨,推进公车改革,遏制公车腐败,已经成为全国上下的共识。节假日封存、贴标志、使用和采购职权分离、安装GPS跟踪系统……全国各地都在积极研究公车改革的措施、办法、制度,但是时至今日,仍收效甚微。根本原因,还是因为公车消费积弊已久,涉及到复杂的利益关联。从领导到司机甚至修车店里的老板,一旦触碰到利益链条上的痛点,再好的改革措施都可能遇到阻力而失效。

    因此,改革应该更加务实,善于在维护共识的基础上稍作妥协,只要坚定坚持改革,就没有必要因“公车私用”收费开放而一叶障目,车改需要广州乃至更多地方经验。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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