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违纪问题,河南省交通厅厅长董永安被纪检部门“双规”。
据媒体报道,在此之前,河南省交通厅曾连续有三任厅长被查出违法犯罪事实。1997年10月,原厅长曾锦城因受贿被判刑15年;2001年3月,曾锦城的继任者张昆桐因受贿、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1年12月中旬,石发亮涉嫌违纪违法,被省纪委“双规”,最终因受贿近2000万被判无期徒刑。
有人惊呼:交通厅长是个高危职业!
所谓高危行业,是指危险系数较其他行业高,事故发生率较高,财产损失较大,短时间难以恢复或无法恢复。比如地下采煤业、爆破业、烟花爆竹等行业。而手握重权的交通厅长,无论如何与高危职业沾不上边。但事实摆在那里,不由你不信。近年来,各地交通厅长落马的事件频频见诸报端:河南、四川、广东、贵州、江苏、安徽等省市的十多个交通厅长、副厅长因为经济问题受到查处,河南更是“前腐后继”,接连栽倒。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傻瓜都知道,此乃机制缺陷所致。
据说,自三任厅长案发后,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提出:要限制交通厅大权独揽,实行“由省发改委负责全省公路建设的规划;省财政厅负责管理、审批建设经费;省交通厅负责申请、使用建设经费”的“三足鼎立”式管理体制。然而,此“三足鼎立”并非分权制衡,仅仅是把蛋糕分小一点,治标不治本。时光荏苒,伤疤愈合,恐怕连标也不能治了。事隔9年后,董永安被纪检部门“双规”即是明证。
行政权力的无限扩张,是当今政坛积弊。在责任政府、个性领导的外衣下,“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依然是少数地方领导崇尚的核心“执政理念”。厅长用权简直到了随心所欲、唯我独尊的地步,其贪欲怎么可能自我克制?厅长是人,不是神,是人就有七情六欲,有七情六欲就不可能完全超然物外。除非有制度的约束。
不受节制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直至腐败,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如仍然采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就不能保证不会有第五任、第六任倒在交通厅长的官位上。
■吴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