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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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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要交数万“土地翻新费”?
网友:提前缴纳还可打7折 部门:没有土地翻新费这个说法
记者 蒋小康

    近日,有网友在天涯、华声等网络社区发帖爆料,万年县国土资源局要求凡是在2002年之后所建的新房,房主均需缴纳高额“土地翻新费”。

    12月13日,万年县“三非”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没有土地翻新费这个说法。”■记者 蒋小康

    提前缴纳罚款可打折

    12月13日,记者辗转联系上发帖人小莹(化名)。小莹表示,今年10月份的时候,在外打工的她接到父母的电话:万年县土地管理局(万年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来到家中,以小莹家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为由,要求其缴纳58000元的费用,并发了一张署名“万年县‘三非’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致市民的一封信》。“我妈妈听有的村民说这个费用叫土地翻新费。”小莹说。

    “我家180平方米,是买的地皮,2003年建的,有土地使用证,但是没办房产证。”对于如此高额的费用,小莹颇为不满,她说:“如果就是没办房产证,就罚这么多的钱(有村民罚款十几万),也太多了吧!”

    此外,这次收费还有一个让小莹非常不解的规定,小莹告诉记者,按照通知上的规定,按时缴纳罚款的还能享受折扣优惠,“要是一个星期(公示期内)交的话还可以打7折,下个星期交可以打8.5折。”

    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随后,记者登录万年县政府网站,找到了万年县“三非”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市民的一封信》。该信写到,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开展非法占有土地、非法建设和非法土地交易等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主要清理自2001年4月以来在县城规划建设区范围内发生的非法占有土地、非法建设和非法土地交易行为。

    信中说,在2010年10月31日前如实申报主动接受处理的,按处理标准总价的30%优惠。对拒不接受处理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部门回应

    个案问题可以提交讨论

    13日下午,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致电万年县“三非”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该办公室工作人员王某回应称,根本没有土地翻新费这个说法,她(小莹)家房屋没有规划证,只有土地使用证,明显属于违章建筑。

    王某说,罚款打折都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金额等都是按照文件来办的。对于小莹这种暂时实在无钱缴纳罚款的家庭,个案问题可以提交讨论。

    律师说法

    无房产证确属违章建筑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仅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的确实属于违章建筑,至于处罚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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