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8日讯 “确实感到药费少了不少!”今日下午,长沙市雨花区圭塘社区居民周成钢告诉记者,同样的病,以前住院要花四五百元,现在降到了200多元。今年12月31日前,全省新增的38个县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部落实到位,至此,该项制度已覆盖全省60%县市区。
次均门诊费下降近四成
去年底,我省确定首批36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区,到今年1月31日,这36个试点县市区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采购及统一配送,实行零差率销售。
据省财政厅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这36个试点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次均门诊费用为50.33元,同比下降39.42%;次均住院费用为780.92元,同比下降16.9%。门诊人次同比增长6.04%。
在本月底前,我省决定在长沙县等38个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将未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今年药费少了很多。”宁乡县双凫铺中心卫生院住院部71岁的患者周为志也有同样感觉。比如老人用的硝酸甘油注射液,现在是2.2元一支,头孢哌酮舒巴坦钠3元一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这两种药价格都在8元左右。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38个县市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和市州增补药物统一执行省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最高零售价格(中标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此前已采购库存的其它药品,一律按原采购时的实际购入价(由县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实)一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直到用完为止。采购药品方面,除国家基本药物和本市州增补药物外,不得再采购、使用其他药品。■记者 张春祥
新增的38个县市区名单
长沙市:长沙县、天心区、雨花区
株洲市:攸县、炎陵县
湘潭市:韶山市
岳阳市:华容县、临湘市、君山区
衡阳市:衡东县、衡山县、耒阳、蒸湘区
常德市:津市、汉寿县、石门县、鼎城区
益阳市:沅江市
郴州市:嘉禾县、桂阳县、永兴县
娄底市:新化县
邵阳市: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
永州市:双牌县、道县、江华瑶族自治县、
新田县、蓝山县
湘西自治州:保靖县、泸溪县、花垣县
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中方县
张家界市:永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