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广受质疑的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通知费等目前仍在收取。而价格主管部门和银行监管机构称已经起草完成,并公开表示将广泛征求意见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在相隔了数个月后至今不见下文,其何时能出台仍是一个未知数。
新华社12月7日连发3篇稿件《银行收费新规至今不见下文,公众声音因何遭冷落?》、《没有服务的“服务费”——银行服务收费再调查》、《别因“久拖不决”而失了民心》,再次重磅聚焦银行收费问题。
部门解释“领导忙,急件多”
今年年中,正当舆论质疑之声愈演愈烈时,监管部门表态以及相关媒体由此引申的“多项银行收费被叫停”的报道让人们看到了希望。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7月28日就商业银行收费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发展改革委已经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发改委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草案进行完善,争取尽快出台……”
8月3日,银监会也发文说,正“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抓紧修订《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将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尽快发布”。
然而,时隔数月,该办法不但没有“尽快出台”,甚至连公众意见也没有公开征求。
记者就此多次联系银监会及发改委的相关人士,询问该管理办法制定及征求意见进展情况,接受记者采访的银监会人士称“领导忙于其他事务”,发改委人士则称“手中急件太多,等急件弄完再说”,两部门人士始终不作正面回应。
监管机构被指充当“保护伞”
显然,这项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出台是一场多方利益的博弈。不为广大公众所知的是,作为银行业监管部门的银监会,每年均向商业银行征收银行业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
“正因为与此相关的利益勾连,银行业监管部门为商业银行收费行为充当‘保护伞’,导致银行乱收费、乱涨价等行为一再上演。”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犀利地指出。
细心的人士注意到,与此前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只提“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不提对公众相对有利的“政府定价”不同,发改委在答记者问中提出,商业银行服务收费依据其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或市场调节价。
而银监会的发文丝毫未提及政府定价。
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作为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不宜成为利益攸关方,否则难以站在公正立场维护公众利益。
声音
别因“久拖不决”而失了民心
一个原本承诺会尽快解决的问题为何变成了“久拖不决”甚至“讳莫如深”的问题呢?莫非是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公众会渐渐淡忘,“大事化小”?其实公众不会遗忘,只会失望。
人们不禁要问,规范银行业收费咋就这么难?银行收起费来立竿见影,甚至连个招呼都不打,规范起来却是蜗牛的速度。从7月底开始,大家从夏天等到了冬天,不要说法规出台,连个征求意见稿都没看到。
人们不禁要问,为啥公众没有知情权?即便是银行的收费有合规合理之处,但至少要让人明白为什么合规合理?即便是出台要经过多个环节,但至少要让人知道现在走到了哪一个环节?即便是取消银行相关收费需要兼顾各方的利益,但至少不应该忽略公众这个最重要的利益。人们不禁要问,谁来维护公众权益?
对于每个消费者而言,拖下去,失掉的也许只是每年多交的十元、二十元钱;对于有关部门而言,拖下去,失掉的却是公众对你的尊重和信任。十元钱与民心,究竟哪个更重要呢?
遭遇
没有服务的“服务费”
家住北京石景山区的常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令他“无法理解”的事情。去年7月,他在建行北京分行的一个营业网点注销了几年前自己办理的一张龙卡储蓄卡。原以为一切到此结束的常先生却在今年10月意外地发现,与已注销账户相关联的账户短信通知费,却在自己另一张龙卡储蓄卡上继续收取,并且连续收了一年多。
常先生告诉记者,他向建行客户服务中心反映过情况后,建行随即从11月份起取消了每月多收的这笔短信服务费,不过,对于已多收的费用,建行客服人员称“无法退还”。经过多次交涉后,建行全额退还了多收取的服务费。但客服人员依旧强调,这并不意味着银行“错收了服务费”。
■综合新华社电
提醒
市场出现
新冠字号码人民币
央行:不宜以号码排列辨真伪
据6日晚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获悉,针对近期我国出现“A0A0000001”类冠字号码排列方式的人民币纸币,市场质疑其是否为“假币”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此做出解释,称近期央行确实调整了纸币冠字号码排列方式,并将随现金发行量增加而继续调整,冠字号码并非“假币”判断标准。该负责人提醒说,人民币纸币冠字号码排列方式并非人民币防伪技术和特征,公众不宜以冠字号码排列方式作为判断人民币真伪的依据。■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