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原始门面,价格低廉。想创业的你,心动了不?长沙的肖女士不仅心动还行动了。今年8月份,她咬牙凑齐5万元钱当上了服装店老板。可开张1个多月来,店里几乎天天“剃光头”。
肖女士一打听才知道,这里根本不是所谓的原始门面。“去年叫‘淘吧’,今年改叫‘尚街’,商场还是那个商场,我被骗了。”
■记者 吕菊兰
一个月卖出去7件衣服
肖女士20多岁,今年8月,她看中了位于黄兴南路一名叫“尚街”的商场,当时商场的宣传单上写有“原始门面招租”。肖女士心想,黄兴南路就在市中心,地段好,人流量多,“生意肯定不错。”
肖女士立即找亲朋好友凑齐了资金,签订了合同,11月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小老板。可开张没两天, 肖女士就听说,现在的商场去年也在经营,名叫“淘吧”。“我听说这里生意不好做,许多店主经营不下去就走了,商场都搬空了。”这个说法在前后一个月的时间被证实了。开张一个多月来,肖女士总共卖出去7件衣服,而且大部分是朋友关照的。
服饰商场位置隐蔽
7日下午,黄兴南路步行街,若不是肖女士在商场外面接应,记者差点就走过了“尚街”:商场的出口约4米宽,走廊左边卖十字绣,右边是一间移动营业厅。一直沿着往里走才能发现有个服饰商场,共有69户店,面积较大。
商场外的车水马龙和商场内的冷清形成了鲜明对比。仅有的几名顾客在闲逛,大部分店主则站在门口,一脸愁容。
十多名店主向记者诉苦:“以前的商场开垮了,现在换个名字就开得起来吗?根本不是原始门面,商场明明就是骗我们。”
物业:商场老板联系不上
在商场的宣传单上,确实写着“原始门面出租”的字样,但肖女士出示的合同内却没有提及这一点,只是注明:交店后商场只负责管理;遇到重大节假日,商场若有宣传活动,乙方得配合,并支付费用。
在商场物业公司,一名姓周的工作人员说,“我们只负责搞卫生,商场老板我联系不上,商户闹了这么多次,我们不想在这做了。”
工作人员出示了商场营业执照,有效时间是2010年8月19日至2014年8月14日。
律师说法
商场涉嫌缔约欺诈
湖南万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认为,商场方在招商初期,应如实对外公示商场的角度、背景等信息,不应该误导、隐瞒经营户。“如果情况属实,那么商场涉嫌缔约欺诈,应依法承担责任。”经营户承担取证责任,包括商场对商铺造成的损失等。
李健律师提醒,合同双方应慎重考察后再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