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52年年末召开的非洲人国民大会年会上,我们的领导班子有了新变化。非洲人国民大会任命了新的主席,即阿尔伯特·鲁图利酋长时代。我成了非洲人国民大会四个副主席之一。鲁图利作为为数不多的有实权的酋长之一,坚决抵制政府的种族歧视政策。
1952年9月,距离召开非洲人国民大会年会只有几个月,鲁图利被下了最后通牒:政府要求他必须放弃非洲人国民大会会员身份,并不再支持反抗运动,不然,他将被免去已被当选的并由政府支付薪水的酋长职务。鲁图利拒绝此要求,政府为此撤销了他的酋长职务。
我支持鲁图利酋长,但我却不能出席会议。开会前几天,全国52名非洲人国民大会的领导人遭到了禁止,六个月内不准出席任何会议或集会。我就属于这52人中的一员。六个月中,对我的禁止包括参加各种会议,并不仅仅限于政治性会议。例如,我连儿子的生日舞会也不能参加。这是政府对那些为种族隔离而战的领导人而实行的全面封杀。
在反抗运动期间,我的生活遵循着两条不同的轨迹:我在斗争中工作,并通过当律师维持生计,后来还开办了“曼德拉—塔博律师事务所”。我常常一上午处理五六个案子,整天在法院里进进出出。有些法院对我们很客气,而有的法院则对我们不怎么尊重。即使是我们准备充分,经过论战打赢官司的时候,我们也很清楚,尽管我们在与能力不比我们强的官员打交道,但他们的权威却是建立在他们的肤色基础之上。我们常常在法庭上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白人证人常常拒绝回答黑人律师的质询。地方法官并不指责他们藐视法庭,而是重复提出他们没有回答我们的问题。我例行公事地让警察到庭,向他们提出质询。尽管我能当场抓住他们说话前后不一致,但是,他们决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他们认为我们只不过是“黑人律师”。
记得有一次,一开庭我就被要求确认身份,这本是一个惯例。我说:“我是纳尔逊·曼德拉,是当事人的辩护律师。”地方法官说:“我不认识你,你的执照在哪里?”营业执照是镶在框子里并挂在墙上的证书,并不是律师随身携带的一种文件。一个人可能被问及他在大学里拿到的什么学位,但不可能被问及营业执照。我请求地方法官开庭,到时候我会提交我的营业执照。但地方法官拒绝听案情,甚至让官员赶我出去。(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