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贩毒……11月10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批重大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宣判。走上法庭的七名被告,最小的23岁,最大的56岁,面对法官的宣判,他们有的当庭痛哭,有的默默低头,有的像个孩子一样眼含泪水扑向自己的亲人……
■记者 张颐佳 实习生 李洁 莫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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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打翻了红色的染料”
前女友的血渗到楼下,面对前来询问的邻居,梁昌华说:
4月2日夜晚,201宿舍的天花板上突然渗下红色的液体,301的男子对楼下的邻居解释说:“不好意思,是我打翻了红色的染料。”两天后,工作人员到301抄电表,发现地板上有大量的血迹,循着血迹,工作人员来到了4楼的一间空房,推开门,工作人员发现里面躺着一具女尸。
死者是何娟(化名),加害她的是她前男友梁昌华(27岁,长沙县黄花镇人)。在2008年3月到2009年10月间,两人以恋人关系相处。
何娟的父亲说:“那个男的不孝敬长辈,我女儿后来和他分手了,今年初她已经结婚。”梁昌华得知前女友结婚了,多次上门纠缠。4月2日晚,他来到何娟住的都惠建筑公司员工宿舍,两人因感情纠纷再起争执。
何娟想走,梁昌华拿起一把水果刀划伤了她的颈部,鲜血如注,何娟呻吟倒地。梁说:“我怕有人听见她叫,就又补了两刀。”
何娟当场死了,梁昌华冷静地应对了楼下邻居的询问,把尸体拖至4楼一空房。当夜潜逃至深圳。 4月4日凌晨他在深圳自首。11月10日,他被判死刑,缓期两年。
辩解:面对死者家属的质问,梁昌华低着头说:“我对她那么好,为什么她要这样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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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赚了这么多钱!”
贩毒得手后,张年利掏出一大把钞票向人炫耀:
张年利,39岁,因债台高筑铤而走险决心贩毒。曾淑平,50岁,因吸毒成瘾以贩养吸。曾经,两人因毒品走到一起。11月10日,两人又因毒品一同受审。
9月9日,公安机关在南海宾馆抓获了张年利,他正向人炫耀“看,我这次又赚了这么多钱。”因为他又一次顺利完成了交易。据公安机关查明,此次已经是第3次了,数量是5400粒麻古。
在2009年8月至9月上旬,张年利先后3次从云南、广东等地以22元左右的价格买进麻古14900粒。由其姐夫驾车连夜运往长沙贩卖给曾淑平,曾淑平再分批次以45元至6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吸毒人员、酒吧、麻将馆等处。仅公安机关从曾住处搜出的白色粉末净重就达545.385克。
宣判:张年利犯运输、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曾淑平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两人均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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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一件小事啊,怎会搞成这样”
听到自己被判死刑的结果后,刘伏兴当场痛哭:
刘伏兴,男,23岁,益阳南县人。法院宣判:刘伏兴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
听到这个结果,刘伏兴当场就哭了,他努力回头望着家人。他说:“本是一件很小的事啊,怎会搞成这样?”
4月27日,刘伏兴和同事小龙、小周一起在芙蓉区远大路667号“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做事。3人在给一辆小车做烤漆底灰。
小周抱怨刘的底灰没抹好,两人发生争执,被小龙劝开。刘不服气,返回休息室拿了一把弹簧跳刀藏在裤口袋中。再回烤漆室与周争执,小龙再次把两人分开。当龙周两人回到烤漆房,刘第三次尾随而至。小龙欲将其推出房外,刘伏兴掏出弹簧跳刀朝小龙左侧颈部就是一刀。
刘伏兴说:“我当时想刺他手臂的,没想到好多血……看着他们都要打我,我很怕就跑了,连鞋子都跑掉了。”
法官:与同事发生口角,三番五次挟凶器纠缠、挑衅,并乘其不备将他刺死,主观恶性大,后果极其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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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帮忙拦了个人而已……”
得知自己获刑三年,何国栋打着手语扑向老伴:
3被告曾龙、叶兵、何国栋均是聋哑人。11月10日,法院对他们3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为了让3名犯罪嫌疑人弄得明白,中院特意从长沙市残联请来了手语翻译。
曾龙等是益阳人,与死者张某有债务纠纷。2009年12月1日,曾龙、叶兵欲上门讨要债务,便纠集了何国栋等6名聋哑人。
当天晚上11点,几人敲开了长沙天心区书院南路389号宿舍的门,门一打开何国栋控制了张某的女儿,周某控制了其妻子,曾龙、叶兵等人问张某要钱却遭到拒绝。叶用手语示意将张某挟持回益阳,遭到张的强烈反抗。
张某突然掏出一把枪(假枪)对准曾龙,几个人愣了一下,集体冲上去抢枪。在拳打脚踢刀砍中,张渐渐倒了下去。法医鉴定系单刃刺器致急性失血死亡。
11月10日,曾龙、叶兵、何国栋三人的行为被法官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无期、有期徒刑十年和三年。
现场:法官宣判后,53岁的何国栋眼含泪水扑向妻子,但被法警给拦下了。他痛苦地用手语向老伴表示,“我只是拦了个人而已……”,老伴泪流满面地看着他,塞给他一张孙子的大头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