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日讯 4岁的妙妙(化名)患流感回家治疗,痊愈后妈妈送她到幼儿园上课,但园方却要家长提供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才能入园。从昨天开始施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须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
《办法》规定,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同时,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记者 黄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