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6日讯 今天,我省启动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全省有14个市州的42个样本县市区,210个居、村,3150户家庭被抽样纳入调查范围。调查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政治、婚姻家庭、生活方式、法律权益和认知、性别观念和态度9个方面。12月1日至2011年3月期间,200多名调查员将持证入户调查。预计调查数据于2011年底出炉。
据介绍,此次是继1990年、2000年两期之后再次展开全国规模的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从第二期调查结果显示,2000年,87.1%的女性知道国家主席是谁,比1990年提高了42.3%。1995年-2000年,选举地方人大代表的参选率,女性为73.4%,男性为77.6%,性别差异较小。此外,婚姻自主度也大幅提高,女性的初次婚姻“由本人决定”和“本人决定,征求父母意见”的比例为61.5%。
专家说法
男女地位尚未完全平等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陈成文说,2000年-2010年,中国的男女地位在诸多方面都有了微妙的变化,尤其是教育,女性获得继续教育的权益和男性享有了同等的机会。婚姻家庭方面,大多数家庭的财政权都落在了女性手上,但重大事务的决策权,仍由男性掌握,在家洗衣做饭带孩子的主力军,仍然是女性。此外,就业方面也仍旧存在大量的“隐性”条件。
■记者 胡抒雯 实习生 刘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