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8日讯 “您好!我是雨花区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对于您长期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今天我们上门强制执行。”
长沙市曙光路元丰物业公司因业主周某长期不缴纳物业管理费,把他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业主缴纳物业费、水费、滞纳金等共计一万多元。而周先生却觉得物业公司在保安绿化等多处未到位,从2007年开始拒绝缴纳。
2009年12月25日,雨花区法院判决周先生应该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水费等;而取消滞纳金是因为物业方提供服务时也有些不完善之处。周先生没有上诉,但也没有按判决7日内向物业公司支付欠款6000余元。在法院多次催促无效的情况下,今天晚上执行局的承办法官、法警等上门强制执行。
据执行局李好法官介绍,27日、28日晚雨花区法院执行局对欠钱不还的“老赖”展开了集中清理执行行动,上门执行15户,对仍然坚持拒绝执行的司法拘留3人,搜查3人,强制执行完毕9案,执行标的共计170余万元。■记者 张颐佳 通讯员 喻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