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管从一米高的空中落地,即可爆炸。一枚雷管爆炸即可危及人命,两枚雷管可将5毫米厚的铅板炸穿。”民警如此形容雷管的威力。
8月20日,长沙市公安局在长沙县安沙镇宝塔湾麻石场销毁来自“4·30”专案中收缴的自制火雷管,以及长沙县民爆公司存放的过期雷管50万余发,这是长沙市历年来集中销毁数量最多、难度系数最大的一次。
销毁现场严密封锁
针对此次销毁雷管内部药物外露严重,搬运极其危险的特征,长沙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多次论证,决定采用先钝化处理,后焚烧的方法,分五个区域进行集中销毁。截至20日上午9时,50万余发雷管焚烧销毁工作已顺利完成,销毁现场后续勘验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为确保运输和销毁工作的安全,长沙市公安局专门制定了销毁实施方案。调派80名警力,采取专车运输,警车全程押运,交警部门对途经的十字路口、交叉路口等地段实施交通管制。现场销毁点设置了1000米的最大安全警戒范围,警戒人员定时定点对警戒区内进行检查和清查。
“4·30”涉案主犯被判无期
此次销毁的雷管主要分为非法生产、储存过期两类。
其中,27万余发自制的火雷管,来自长沙县公安局侦破的“4·30”特大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案。2009年4月29日,长永高速交警大队从一台牌照为粤RU1987的的士内查获万余枚雷管。深入调查后发现,在一年内这个犯罪团伙竟花费6万元建立雷管生产线,非法制造51万余枚雷管。涉案的2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提起公诉,目前该案已审理完毕,其中主犯汤德胜已被市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另外,长沙公安机关在近年清理收缴了涉爆企业存放的过期火雷管、导爆管雷管、电雷管一批,共计23万余发。■记者 罗旭 实习生 郑欢玲 通讯员 胡喆 龙西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