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全国的2009年呼和浩特第二监狱“10·17”暴动越狱案3名主犯,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二审驳回了被告人李洪斌的上诉维持一审的死刑判决。
7月6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中,以被告人乔海强、董佳继、李洪斌犯暴动越狱罪,依法判处3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罪犯李洪斌以不是主谋、没有致人死亡的行为等为由,对刑事部分的判决提出上诉。■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