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本报《济南某小学校长陷“艳照门” 教师:纯属诽谤》的报道被广为转载。后网友对发图帖的“蓝色妖姬”,“浩浩”、“123”进行人肉搜索,断定三个QQ名均属于济南某小学胡老师。3日,发帖者胡老师主动接受记者采访,坦言三个发帖QQ均为他一人所有,声称发端于QQ空间的艳照是从网络下载的,并非济南胜利小学校长,自己因一时糊涂而恶搞,导致影响校长声誉。他声称愿意向校长赔礼道歉并承担责任。
[事件回溯]
QQ空间传出“艳照门”
6月20日,网友“蓝色妖姬”在QQ空间里上传10张极其不雅的艳照。留言中Q名为“浩浩”、“123”的网友爆料称不雅照男主角是济南市胜利小学校长,并称该校为“官员子弟学校”,校长有较多作风问题。一石惊起千层浪,瞬间引起众大论坛转载,网友热议纷纷。7月11日,该校教师发帖澄清并接受华声在线记者采访,随后谣言顿止。但发帖者是谁?
[真相调查]
“发艳照只因恶搞”
3日,发帖人胡老师主动接受华声在线记者采访。他自称一日闲着无聊,就在网上下载几张不雅照片挂在QQ空间里,后因一时糊涂而恶搞,用名为“浩浩”、“123”的QQ在空间里回复称照片系胜利小学校长,没想到被网友转到论坛后引起疯狂转载。
“我跟校长从来没见过面,没有任何瓜葛,只是心血来潮而胡说一通,没想到自己无心之失导致校长名誉受损”,胡感到懊悔。
胡告诉记者,警察两次对其调查取证后,称数十张照片中无一露点,不属于淫秽物品,留言中除涉及照片以外的诽谤内容也是从别处听来,没有发现本人具有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的行为。
胡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责任,诚恳地向校长道歉,以及向关注这件事的人道歉,希望他们停止对其人肉搜索。
[律师说法]
应为侵权行为负责
记者就此事咨询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律师,他认为,胡某利用网络声称不雅照片为某校校长,影响校长声誉,给校长带来负面影响,属于民法规定的侵权行为。胡某应该承担向校长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的责任。若或对校长产生严重后果,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见习记者 欧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