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经2010年7月26日股东会决议,决定解散本公司,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45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永林 电话:82628883
长沙海创钢管有限公司清算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