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从未去过义乌的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因为身份证被盗用,被警察作为在义乌作案的“盗窃团伙头目”,一不做二不休地抓走并关押12天,被证明“清白”后方得重返自由身——看了林贝欣的遭遇,再联系刚刚发生的《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的遭遇,我们深感疑惑和不安:缘何无端剥夺公民安全感和自由身的荒唐事屡屡发生?
一桩稍微动一下脑子、作一点简单调查就可避免的荒唐剧,与警察队伍良莠不齐,某些人执法不懂法、不敬法,粗暴执法,对公民权利缺乏必要的尊重和敬畏有着必然的关系。
林贝欣,你放声哭吧,但愿你的泪水能清洗被玷污的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