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公布了最低工资标准,长沙市政府已经批准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方案。从本月起,城区(含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将由每月665元上调至850元/月,较上一年度提高了185元。四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800元/月。
城区最低工资为850元/月
7月15日,长沙市政府出台文件,就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出通知。要求从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标准规定长沙市城区(含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5元/小时;四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8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元/小时。届时所有进入长沙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招聘的用人单位,开出的月薪都不能低于这一标准。
节假日加班多25.5元/天
由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长沙市居民每日的加班工资也有所提升。
按国家和我省规定,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用人单位凡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而且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以之前长沙市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长沙节日加班每天最低工资不应低于91.7元。而从今年7月1日起,劳动者节日加班每天最低工资不应低于117.2元。这样劳动者节假日加班,每天至少可多得25.5元的工资。■记者 刘璋景 实习生 彭落落 杨真 黄琳
提醒
工资标准执行不力可投诉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强调,最低工资是刨去社保费、公积金等,最终落入劳动者口袋的最低收入。广大市民应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如若发现任何单位违反最新实施的工资标准,都可以向长沙市及各区县(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投诉电话分别是:长沙市(84428020)、长沙县(84010103)、望城县(88076168)、浏阳市(83611975)、宁乡县(87837148)、芙蓉区(82293155)、天心区(85144191)、岳麓区(88999529)、开福区(82643388)、雨花区(8588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