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6日讯 今日,原道县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何成宇受贿案在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何成宇在担任道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期间,利用担任道县湘源大道工程项目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的职务之便,为该工程承建商熊某在工程项目验收、结算及协调处理矛盾等方面帮忙,9次收受熊某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0.5万元;利用担任向阳坝新电站建设工程指挥部指挥长的职务便利,收受童某出于感谢而送给的现金5万元;利用作为奥盟电器项目引进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两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某、副总经理何某贿赂款共计4万元。案发后,何成宇主动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还了全部赃款。
■记者 李国平 通讯员 李建辉 匡龙 实习生 秦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