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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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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医保可“全国漫游”了
湖南省内已实现转移接续,跨省流转方案近期出台,身份证号是凭证

7月1日下午,长沙市中山路,行人纷纷拿出各种“武器”挡住炎热的太阳。当日,长沙最高温度达37℃。记者 田超 摄

本报7月1日讯 在湖南的非湘籍流动人员不用再为医保转移问题发愁了,从今天起,流动人员在外地参加医疗保险的,可以将医保关系互转。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在近日公布。

“医保跨省转移接续比养老保险要简单。”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因为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主要是转移个人账户,不涉及到统筹基金,相对较简单;而养老保险除了个人账户还得转移部分统筹基金。因此,现在各市州都能够实现医疗保险转移。

根据今天实施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从7月1日起,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转移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此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3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

比如说,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在就业地参加了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参保凭证就是本人的身份证号码,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身份证号码,参保信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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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医保可“全国漫游”了
长沙3类人可申请医保补助 每年最高受惠3万元
37℃高温“烤”4天
不是“桑拿天”
战时县级以上政府
可依法征民用物资
先心病贫困儿手术
可减免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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