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长沙市困难居民申请住房保障时,必须由民政部门对提出申请的家庭进行经济状况核查,认定符合低收入家庭方能享受救助。6月28日,记者从长沙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长沙将于下个月启动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其中市区低收入家庭标准为月人均收入低于540元。长沙市民政局副局长伍仁华表示,先期启动针对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预计年内完成针对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司法援助等专项救助待遇。
■记者 黄静 实习生 李琼碧
[程序]
向社区(村)低保管理部门书面申请
凡具有长沙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城乡低收入标准的家庭,均可申请认定低收入家庭并申请相应的住房、医疗、教育等社会救助。伍仁华表示,按新标准推算,长沙低收入居民将达60多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0%左右。
根据规定,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由区县民政部门负责实施。申请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低保管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调查核实、公示、街道(乡镇)审核等程序后,由区、县(市)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认定。
根据规定,城市居民家庭申请救助时,首先须向受理部门提供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同时还要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核定其家庭收入状况的申请,后者要对申请家庭至少最近6个月的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
[步骤]
先期只针对住房保障
“7月1日起启动的低收人家庭认定只针对住房保障的救助工作。”长沙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长沙作为首批执行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工作的城市之一,落实各项专项救助尚需一些时间。“预计在今年底或明年初,我们将完成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司法援助等多项救助工作。”伍仁华表示。
据悉,凡申请住房保障的居民,在经过住房保障部门初审认定符合住房困难家庭的条件后,可到所在社区申请进行低收入家庭的认定;一经认定,将在30日内领取到《长沙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证明》,该证明有效期为1年,1年期满后需重新申请认定。
[惩处]
骗待遇者将进“黑名单”
针对不少市民担心的“开宝马住经济适用房”的骗取待遇行为,伍仁华表示,《办法》明确规定有机动车或豪华装修房的家庭不予认定,也规定对骗取待遇的行为将进行严厉的惩治:骗待遇者将由区、县(市)民政局取消已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或宣布作废,追缴已发放的救助资金或实物,并记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省市信用信息征信系统基础数据库及有关部门建立的诚信体系。情节恶劣、触犯法律法规的,由司法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长沙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五区 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540元
城市低收入标准 四县(市) 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440元
农村低收入标准 五区 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320元
四县(市) 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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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类情况
不予认定“低收入”
1、未按规定提出申请、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证件、证明提供不齐全的;
2、不配合或不授权工作人员调查,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财产,提供虚假证明,或故意放弃、转移生活权益和财产的;
3、家庭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摩托车除外),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在义务教育期间进入私立高收费学校就读,家庭成员自费出国旅游等,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支出明显高于低收入家庭标准的;
4、提出申请前3年内非拆迁原因购买商品房(不含保障性住房),或豪华装修住房且无突发困难的;
5、调查期内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股票等金融资产人均超过低收入标准15倍的;
6、失业家庭成员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而不进行失业登记,或经就业服务机构3次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就业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就业的;
7、抛荒责任田(土)的;
8、因赌博、吸毒行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未改正的;
9、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地来长就读的在校学生;
10、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