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为薇 实习生 郭妮
长沙市民林先生6月10日下午3:10来电:我刚和几个朋友在香樟路的毛家饭店吃饭,在饭店待了两个小时,一出来就发现停在门口的车子被砸了,车内的手提电脑被偷了。
开着小车砸路虎偷手提
长沙市香樟东路30号毛家饭店前,车辆排成一条长龙,其中有一辆黑色路虎特别显眼——左后车窗玻璃空空如也,地上全是玻璃碎片。车主林先生说,“电脑不贵,但是里面的资料对我来说很重要。”
林先生10日中午12点左右到达饭店门口,按照保安的指示,他将路虎停在了饭店的停车位上。
下午2时15分,聚餐结束,走到车前的林先生正准备打开车门,“发现左后窗空了,放在后座的手提电脑也不见了。”
2时45分,就在林先生一筹莫展之际,一辆406路公交车停在他面前,司机冲着林先生问:“你车上是不是丢了东西咯,我看到有几个人从你车里拿了个包出来了。”
原来,下午1时许,公交车司机小魏开着406路公交车经过此地。他告诉林先生,当时看到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鬼鬼祟祟地从路虎车中掏出包东西,迅速钻进停在后方的一辆车牌为“湘B54798”的黑色小车内,车子马上开走了。小魏随即拨打了110报警。
“停车没交费,何来赔偿”
林先生认为,车子是停在毛家饭店的指定停车位被盗的,而且自己当时正在饭店消费,饭店理应赔偿他的损失。
然而,毛家饭店值班的保安反问道:“这里停的车太多了,有70多辆,顾都顾不过来,何况在这儿停车又不收费,我们需要赔偿吗?”一旁的保安队长称:“今天发生的事,保安有责任,至于赔偿问题,只能等公安机关破案了再谈。”
毛家饭店的关经理则表示,赔偿问题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说法
停车场不收费,也该赔偿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律师表示,饭店必须赔偿林先生的财产损失,赔偿与饭店的停车场收费无关。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接受商家的服务时,商家应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林先生将车停在了饭店保安指定的位置,但保安却没有保护其车辆内部物品的安全。可以说,车子被砸是由于饭店的保安措施存在缺陷造成的,饭店理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