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兼职不应徒挂虚名”,“减少礼仪性和庆典性社会活动”,“不以‘权威’自居”,“禁止违反规定多占住房”等字眼,出现在了中国科学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的工作报告上。(《光明日报》6月8日)
院士(Academician)的名称源于为拯救雅典而牺牲自己的希腊民族英雄Academy,此后,人们用英雄来命名自己国家最杰出的科学家,表明“院士”这一称号不仅是对获得者学术成就的肯定以及学术地位的承认,更从一开始就被寄予了崇高的道德期待。
正因如此,中国科学院与中国工程院对院士的道德建设一直予以高度关注。中国科学院不仅在2001年出台了《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还在2005年开始试行《中国科学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08年,中国工程院也修订了《中国工程院章程》,将“品行端正”的标准增添入评选条件。 此次,中科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在会议上重申:“广大院士要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院士的学风道德标准应高于一般科技工作者、要求应严于一般科技工作者。”不仅是规劝,更是“两院”的制度性要求。
然而,揆诸现实,院士超负荷、超能力、超范围兼职挂名,享受不适当物质待遇等种种怪现象、歪风气,并未因之杜绝。虽然英雄有资格享受鲜花与美酒,但无论是英雄还是院士,本质上是一种“荣衔”。这种荣誉的虚衔天生应该与实际的功利保持一定的距离,才能更加凸显自身的价值。与之相对的行为根本上是将至高的荣誉廉价地兑现,是个别人不检点的行为折损了整体的荣誉。
泰戈尔说“鸟儿的翅膀如果坠上了黄金,就再也无法飞翔”。被功名利禄绑缚的院士也会因为精力分散,心有旁骛,而不思进取。当一名学者只能凭“院士”的身份标签招摇过市时,就宣告了这个人学术生命的结束,这也是事与愿违的结果。
在呼吁“院士”恪守院士行为准则的同时,也应看到社会的浮躁空气与环境对“院士”品质的污染与破坏。急于牟利的商人与急于添彩增光的学校、学术机构,无一不把“院士”当作奇货可居的“稀有资源”,过度开发,肆意炒作。在制造“院士”崇拜的泡沫与神话之后,将公众导入了科学“迷信”的圈套,却实质性伤害了公众对专家机制的信任与信赖。
温总理曾说:每一个民族都要有仰望星空的人。院士,理应是其中的一群。我们期待院士们自身神清气朗,也愿社会环境无尘无埃——那样,我们的民族才能望见更辽阔的星空,奔向更有希望的未来。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