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国土资源部24日公布了《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该办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此外,其中有些规定如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决定处理意见等还适用于以下三种类型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或者非法批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案件;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