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25日,株洲市石峰区响塘街道办事处映峰居委会60多个选民以“选举程序违法”、“以权谋私”和“赌博”等三项理由,向株洲市石峰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罢免要求书》,请求召开选民大会,对罢免袁志良石峰区人大代表资格的要求进行表决并补选代表。
这一鲜见的选民主动提出的罢免事件,是湖南第一起、全国第二起选民要求罢免人大代表的事例。
时隔近5个月后,石峰区人大常委会在选民和代理律师的反复催促下,于10月8日召集常委会委员表决,以提名人只有26人、少于法定人数为由,19位人大常委一致通过:不进行罢免表决,“否决”了选民的罢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