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法院20日对南京某大学原副教授马尧海等22人“聚众淫乱案”作出一审判决,22名被告人均犯有聚众淫乱罪,其中,马尧海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他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到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听到这一判决结果,马尧海的辩护人表示,法院的判决依据不足,他们肯定要上诉。
经查,22名被告人通过马尧海建立的倡导“同好游戏”的QQ群结识后,通常在QQ群中通知时间、地点,结伙进行聚众淫乱活动。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22名被告人先后35次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活动。
2009年8月,警方根据举报,在秦淮区一家宾馆内将进行聚众淫乱的几名被告人抓获,后牵出了其他涉案被告人。
检察院指控,马尧海等22名被告人组织或者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聚众淫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除马尧海外,其余21名被告对被指控的聚众淫乱罪均不持异议,并表示认罪。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