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原政协副主席周学文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拆迁安置等方面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200余万元。其中,为成都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谋取利益,收受该公司100万港元在澳门购买的车铺两个、价值10万港元的劳力士手表一块及人民币40万元。为成都某新技术公司、某物业公司承揽拆迁安置房工程项目提供帮助,收受人民币800万元、港币200万元。2009年11月11日,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周学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