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9时,文强案二审在重庆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文强进行了长达1个小时40分钟的自行辩护。
在辩护中,文强对一审判定的收受贿赂金额提出异议,并认为其“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认定有误。
另外,文强还提出,口供材料的形成不符合法律规定程序,检方讯问模式固定、片面,迫使自己存在违心签字的情况。
在自行辩护阶段中,文强承认收受了四川万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万清50万元。
文强说,有天晚上,陈万清到他办公室,放下了一麻袋钱就走了。待他走后,文强数了一下,麻袋里共有50万。
“陈万清并没有说这些钱是冉从俭(重庆市劳教局原副局长)给的。”文强不承认收受这笔钱是为了帮冉晋升、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