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民江女士4月14日上午9:50来电:我是河西麓山路鹤华源小区的住户,刚才有个女的从临街一栋居民楼的六楼摔到一楼,好像快不行了,家属还没来。
■记者 王为薇 通讯员 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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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护窗的逃生窗口没锁?
14日上午10时30分许,雨越下越大,鹤华源小区临街的六层楼宿舍下聚满了围观者,大伙都仰头朝六楼的窗口张望。地上的血迹顺着雨水流入了路边的沟里,地面只留下伤者坠落时带下的一块不锈钢护窗部件和两块白色木板。
打来热线的江女士说,伤者姓李,40来岁。
一楼至六楼的窗户都装了不锈钢护窗,李某是怎么掉下来的呢?
六楼护窗下部最右边有一个方形洞口,江指着地上的护窗部件说:“她当时就是站在这块护窗上,掉下来的时候‘嘭’的一声,几秒钟的事,人就没了。”
一位自称是六楼房东的男子说,李某是他请过来打扫卫生的清洁工,同来的还有另外一名妇女。此时,男子口中所说的“另外一名妇女”已经不见踪影。
居民楼安装的护窗一般都设有一个活动逃生窗口,能开能关,一般情况下是上锁的状态。一位围观的群众说:“是不是逃生窗口没锁起来咯,这也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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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站在雨中嚎啕大哭
14日上午11时许,长沙市第四医院急诊科,一名男子站在雨中嚎啕大哭。他说他是死者的丈夫,姓陶,和妻子一起在长沙打工。
急诊科的滕建平医生表示,120急救医生到达现场后李某的心跳呼吸已经停止,头部左侧有一道长12厘米、宽6厘米的创口,属于特重型颅脑外伤。
被雨淋得透湿的陶先生说,他和妻子都是安化人,自己在马王堆做装卸工,妻子打打零工,小孩刚上幼儿园。昨天,妻子被一个熟人带到麓山路来做清洁。
律师说法
家属可向房东索赔
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平凡表示,如果房东是通过中介公司聘请李某来工作,而李某又与中介公司签订了合同,那么,李某与中介公司就形成了劳动合同关系,属于工伤,死者家属可以要求中介公司进行赔偿。“按李某的实际情况来看,她是被熟人带到别人家里打扫卫生的,她只是与房东形成了雇佣关系,家属只能向房东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市民江女士提供线索,奖励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