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注销,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应向本公司清算组以书面形式申报债权。本公司清算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段一路468号湖南财富中心财座705室 邮编4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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