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长沙市正式启动全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工作,150万流动人口可在社区及派出所申办居住证。领取了居住证的外来人员,与常住人口同等享有包括就业、培训、子女入学、驾考等多项权益。办理流程及要求可登录www.changsha.gov.com查询,或拨打本报公布的各区县(市)服务电话咨询。
■记者 黄娟 通讯员 孔奕
实习生 彭静 王飞
"声音"
“终于有了家的感觉”
“来长沙工作10年,终于有了家的感觉。”家住长沙高桥火焰社区的刘斌,成为长沙首批6名领取流动人口居住证的幸运儿之一。刘斌10年前来到长沙寻求发展,“以前暂住证每换一个地方就要重新办一次,现在居住证只需办一次,更换地址变更信息就行了。”而最让刘斌开心的是办理居住证后,子女入学、驾考等方面所享有的权益:“女儿4岁多,马上就要读小学了,能与其他人享有同样权益的感觉非常好。”
"变化"
流动人口可享受各项居民权益
据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汪娟介绍,截至2009年底,长沙城区实有人口400万,其中流动人口150万。而以居住证替代暂住证后,有利于提升非户籍人员的居民待遇。
居住证作为持有人在长沙居住的证明,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等享有各项权益:同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及培训、子女按照规定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础项目技术服务、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驾驶证执照等。同时,在长沙市连续工作并按规定办理了居住证和缴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长沙。
"办证"
办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了解到,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办理有效期为3年、5年的居住证,还需提供长期工作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流动人口可以在各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派出所申请信息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后,凡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拟居住3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于居住之日起3日内申报暂住登记。拟在长沙市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并有固定居住(租住)住所或稳定职业的流动人口,应当申办居住证。16周岁以下和非长沙市户籍学生可以申办居住证。申办居住证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证明,育龄妇女须提供婚育证明,近期参照二代身份证标准的彩照1张。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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