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8日讯 “是我杀害了那个孩子……”48岁的奉某面对警方,低下罪恶的头颅,交代了他奸杀侄女的残暴行为。今天,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江永县五年前的一起幼女失踪案,日前成功告破。
2004年9月4日19时,江永县松柏瑶族乡潮水村,4岁的小丽丽仍没有回家吃饭。家人找了整整一天一夜仍是一无所获。
接到报案,江永县公安局迅速展开侦查。有村民向警方反映:小丽丽失踪当天,曾在她叔叔奉某家里哭,更奇怪的是奉某去向不明。
民警随后多次南下到广东、广西等地寻找奉某,均无功而返。2009年12月28日,民警获知一条令人兴奋的消息:外出五年的奉某因脚受了伤,回到家中治疗。警方在县医院将奉某控制。
经警方审理,奉某交待了自己奸杀收养侄女的作案经过。2004年9月4日,奉某从广东回到老家潮水村看病。见到其堂兄的养女小丽丽顿时起了淫心。害怕不已的小丽丽大哭起来,并说:“我要到奶奶那里告你。”
奉某恼羞成怒,担心自己罪行败露,双手掐住小丽丽的脖子,将其掐晕,又从厨房里拿来一把菜刀,对着小丽丽的脖子使劲划去……奉某并未就此罢休,他将小丽丽的尸体放入一个编织袋中,趁着天黑,将尸体搬到了潮水村后面的一山洞里,在将小丽丽的尸体掩埋之前,丧尽天良的奉某竟然还对小丽丽的尸体进行奸污。
■记者 刘璋景 通讯员 马娟 郑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