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8日讯 到2015年,全省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拔的厅局级以下干部,要占提拔总数的1/3以上。今天上午,全省组织部长会议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座谈会在长沙召开,会议强调今后我省选拔干部不仅要有竞争机制,还要有退出机制,建立起优胜劣汰机制,治理“庸懒散油”干部。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黄建国出席。
完善干部选拔“十一制”
中央已颁发《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对此,黄建国一针见血地指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意见集中在选人用人上,期盼通过改革来表达政治诉求、行使民主权力、公正选人用人。”
黄建国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突破难点,着力探索完善培养制、提名制、考评制、差额制、竞争制、交流制、监督制、问责制、任期制、退出制、激励制等。
“干部缺什么就补什么,要不断给干部充电、补课。”黄建国说,今后,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和省直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基层工作经历,要逐步达到中央提出的比例和年限要求。关于提名,要解决好哪些干部由谁提名、怎样提名、怎么界定提名责任的问题。规范“一把手”在用人上的权力和责任边界,试行党委全委会提名推荐重要干部制度。
干部选举将试行差额票决
在差额选举方面,我省将探索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试行差额票决。推行重要职位领导干部差额提名由常委会审定、提交全委会无记名差额票决制度,适当扩大选举的差额比例。“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连任限制和最高任职年限的规定,不能把任期制搞成‘久任制’。”黄建国特别提到,无特殊原因县乡党政正职在任期内不得变动,不能把任期制变成“年任制”。
为了鼓励基层干部安心基层干事创业,我省还将探索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办法,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长期担任县乡党政主要领导的干部,实行职级待遇和津贴倾斜政策。继续探索调动不同年龄段干部积极性的有效办法,破解干部成长的“天花板”困局。
■记者 刘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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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任免一批干部
本报1月18日讯 近日,省委向各市州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发文,任免一批干部。
经省委研究同意:
陈三新同志任湘潭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彭宪法同志任省委副秘书长,免去其湘潭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吴奇修同志任湘潭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余爱国同志任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免去其湘潭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翟笃培同志的株洲市委常委职务。
另悉,省政府近日向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发文,决定:
杨国平同志任湖南发展投资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蒋德云同志任湖南省公路建设投资公司总经理;
原省土地资本经营有限公司行政领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聘任张德明、周宏灏、凌宇、杨鹏程同志为省政府参事。张德明同志聘期3年,周宏灏、凌宇、杨鹏程3名同志聘期5年,聘期内不转工资关系,不办理退休手续。
■记者 刘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