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8日讯 如果您对保险公司有意见或要投诉的话,除了找保监局或保险行业协会,现在又多了个新渠道。
1月18日,以“诚信服务、合规经营”为主题的寿险业社会监督员机制首次在湖南启动。省保险协会联合幸福人寿向首批13名保险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重金请人“挑刺”。这是新《保险法》实施之后,我省寿险业首次引入社会监督机制,以提升理赔服务质量。
“首次向社会聘请监督员,打破了过去寿险公司只接受业内监督的传统。”省保险协会秘书长曹瑞华介绍,首批20名社会监督员主要来自保险公司客户代表、银行等兼业代理和专业代理机构代表、新闻媒体记者以及法律工作者。
根据规定,这些社会监督员将有权监督寿险公司执行新《保险法》和监管法规的实施情况,并对“诚信服务、合规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还可以到寿险公司营业职场、兼业代理机构、专业代理机构、产品说明会、创业说明会及对营销员销售过程进行查访。此外,社会监督员还可向保险公司反馈有关举报材料,参与重大举报案件的调查工作。
“之所以将服务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其目的就在于延伸服务监督网络,进一步完善立体化、多渠道、全方位的社会监督体系。”幸福人寿湖南省分公司总经理周涛介绍。
■记者 刘永涛 通讯员 陈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