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有一沓现金,两南京小伙冒雨守候等警察一事经媒体报道后,这笔约11000元的钞票引来全国11名“失主”认领。对此,警方多方调查,最终确定了南京某化工公司业务经理张某为这笔现金的真正失主。
23日中午,警方将这笔曾经考验过不少人道德水准的万余元现金,还给失主张某。
23日,南京建邺区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韩冰说,“其实我们的民警早就留了一手,媒体报道的丢钱地点、时间、现金捆扎方式都没有错,而民警所说的11000元现金其实‘有诈’,失主遗失现场的现金应该是11200元。”韩冰说:“失主们在描述现金遗失方式时基本和媒体报道没有两样,只是所编故事不同罢了!而且这些失主越是肯定遗失现金就是11000元的时候,我们就越是对他们产生怀疑,后来通过技术手段很容易就将他们排除了。”
冒领众生相
赌咒发誓认定钱是自己的“丢失”
韩冰说,不管是打电话来咨询,还是亲自上门认领,他们尽量详细记录“失主”的陈述,不管对方说法有多离谱。然而他们中间有一位40多岁的南京市民王某,她比较执着,不仅打电话询问,还亲自上门做了笔录材料,王某还赌咒发誓讲述了自己丢钱经过,认定这11000元现金就是自己“丢失”的,当警方将王某银行取钱凭证、时间、地点、穿着和行走路线询问清楚后,经过三次调阅银行和路面监控录像后,发现这位“失主”不对,当告诉她冒领要负法律责任的,她也失去了音讯。
获悉冒领要负法律责任即挂电话
宿迁的一位市民打电话来说,这11000元钱就是他们的,因为他的侄子当时在家中偷拿了一万多元现金离家出走,所以钱就是他侄子遗失的,这位“失主”说法比较离谱,被排除。河北一位居民打来电话,讲述了自己在南京旅游时丢失了一万多元现金,询问时,对方讲述的丢钱地点、数量和捆扎方式与媒体报道都很吻合,但当我们向其讲明了冒领他人财物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话没讲完,对方挂断电话再无音讯。 ■综合扬子晚报、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