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4日讯 今日上午9:00,经娄底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广受社会各界和媒体关注的“娄底城区系列抢劫杀人案”在娄底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半个月内连杀3名妇女”的抢劫凶犯谢琦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12万元。宣判时,被告人谢琦表示要上诉。
2009年2月20日至3月6日,娄底城区“半个月内连续有三名妇女被杀”引起了市民的极大恐慌。娄底警方迅速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侦查,在“3·06案”发生后仅4个小时就将犯罪嫌疑人谢琦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谢琦系1978年5月生,娄底市娄星区人,大专文化,无业。2005年12月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一年,管制一年十一个月二十五天,并处罚金八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谢琦系长期吸毒人员,为筹钱购买毒品,今年2月份起,谢琦携带水果刀在娄底市城区寻找抢劫目标。2月20日下午,他见女青年王丽戴着一副金项链,提着一个挎包,即尾随王丽到娄底市环卫处家属楼租住处,用石头猛砸王丽头部,并用水果刀捅王丽脖子,将其杀死,抢走1条黄金项链、1条黄金手链和现金600元。
8天后的2月28日下午,谢琦携带水果刀到城区涟钢加油站附近寻找抢劫目标,发现加油站旁边的“天兴”文印店只有刘倩一人在店,即用左手捂住刘的嘴巴,右手持水果刀朝刘脖子上、身上捅刺数刀将刘杀死,抢走现金800元和1枚黄金戒指。
3月6日下午4时许,谢琦戴着粗纱手套,携带扳手、水果刀来到曾以200元典当过1枚钻戒的涟邵矿务局门面“合兴”寄卖店,找女店主刘文伟,以所当戒指的价格过低为由,再次向刘索要钱财遭到拒绝,双方发生争吵。谢琦拿出事先准备的扳手朝刘头部猛砸,又拿出水果刀朝其脖子处捅刺数刀,后又追出店门将其捅死,抢走2个铂金戒指和1条铂金手链。寄卖行周围的经营户当即拨打110报警和120急救电话,医生赶到时,刘文伟已经死亡。
■记者 张颐佳 实习生 李建华 通讯员 刘义辉
庭审焦点
有癫痫酌情从轻请求
被法院否决
庭审期间,被告人谢琦的指定辩护人提出“谢琦身患癫痫病,建议法院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公诉机关认为“谢琦虽身患癫痫病,但并不影响其精神能力”。法庭查明,鉴定谢琦作案时处于癫痫间隙期,意识清楚,存在辨认力及控制力,有现实动机,具有完全责任能力,应承担全部罪责。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琦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且致3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谢琦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