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务院欲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报道近日引发热议,有网友去国务院法制办官方网站询问相关事宜,得到的回答都为同样一句话:2001年6月13日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效。本月7日曾参与联名建言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认为,“这一答复在法理上还是站得住脚的”。沈岿强调,5位教授指出《拆迁条例》与《宪法》、《物权法》等存在冲突,也要经过法定的程序、由法定的权威机构来宣布撤销、废止或改变,“否则它还是自然有效的。”
■据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