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为薇
长沙市民易建辉11月30日来电:我在树木岭开饭店,昨天(11月29日 )店门口有人兜售刺猬,我怕别人买了拿去做菜,就花200元买下了。小家伙好像很冷,不停发抖,我又不懂这动物的生活习性,你们有什么办法不?
记者来到了易先生位于树木岭曲塘路的饭店。店堂中央放着一个白色纸箱,3只刺猬静静地躺在里头。小家伙全身布满了米色和褐色相间的刺,其中1只鼻尖不断有气泡冒出。这让易先生很是担心:“不会是得流感了吧?”
为了防止小家伙挨冻,易先生把自己的毛衣垫在纸箱里。小家伙则各占山头,分别蜷成球状,缩在纸箱的3个角落里。
易先生指着门外的曲塘路说:“29日,有个男的拿着个蛇皮袋子在门口兜售刺猬。他声音很小,一般是见了人过去就打开袋子问‘买刺猬不’。我走近一看,里面有3只刺猬,冻得发抖。这里开饭店的很多,我怕别人买了去做菜,就花200元买下了。那个人还嘱咐我,要用泥包裹住刺猬在火上烤,烤熟之后连泥带刺一起剥掉,然后再烹饪。”
买下刺猬之后,易先生想将3只刺猬放生。但他又担心小家伙已经冻伤了,便打来电话委托本报将它们送到动物园或者动物救助站。
记者随后陪同易先生来到了长沙市动物园。动物园兽医院马再玉院长表示,刺猬是异温动物,它们不能稳定地调节自己的体温,使其保持在同一水平,如果不是人为破坏,它们早就应该进入冬眠期了。“你看它们冷得直哆嗦,必须马上放入空调房,进行调养后再放生。”至于放生的时间和地点,马院长说:“等过了冬眠期,我们会把它们放生到山里去。”
部门说法
无证贩卖属违法
记者就此咨询了湖南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据工作人员张先生介绍,刺猬属于湖南省三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在没有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不可私自买卖与养殖刺猬,而市民即便是在不知情的前提下私自购买刺猬也是不被许可的。如果贩卖野生刺猬且数量巨大,行政部门可以追究其责任。如果是养殖的,则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否则一概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