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在改革部分电信资费管理方式的同时,对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实行上限管理。此举意味着固定电话的基本月租费和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的政府定价机制将被打破,电信企业可以通过向用户提供不高于现行标准资费的资费套餐、资费方案,使固话费用进一步降低。
《通知》指出,电信企业应当至少向用户提供一款与现行标准资费的资费结构、计费单位相同,且上述资费均不高于现行标准资费的资费方案。电信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户需求制定其他资费方案,自主确定资费结构、计费单位和资费标准。
据了解,此前,固定电话的基本月租费和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一直实行政府定价。原信息产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将基本月租费按省会城市、地市县、农村和办公电话划分为4个级次,各级次内又分不同资费档次,标准为每月10-35元不等;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共设3档,首3分钟资费标准分别为0.18元、0.2元、0.22元,以后每分钟标准分别为0.09元、0.1元、0.11元。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普通消费者来说,此项改革意味着通过市场手段让消费者获得实惠。首先,通过改革鼓励竞争,有利于电信企业降低相关业务资费。其次,有利于用户根据自身通信需求特点,自主选择最合适的资费方案,从而减少通信消费支出。同时,改革措施要求,电信企业至少向用户提供一款与现行标准资费的资费结构、计费单位相同,且水平不超过现行标准资费的资费方案,供用户自由选择,可以确保不增加用户负担。■《天天新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