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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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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撞车下午造假现场
这两个车主弄巧成拙
保险公司:拒绝任何赔偿
记者 廖才文 通讯员 许琳 邓平凡

本报11月18日讯 两台车子在醴陵市追尾,两个车主相约到株洲城区制造假现场,报案索赔,却露出“马脚”,保险拒赔。

今日下午2时多,株洲天元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称在嵩山路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民警赶到现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反映:“是我们报的警,因为觉得这个事故有些蹊跷。”随后,在鉴定过程中,民警发现两车车身及碰撞处都沾有少许泥巴,但“事发现场”也没有一丁点泥巴;根据两车的损坏程度看,两车追尾后的相隔距离也不对。种种的不符使民警也产生了疑问,“这里真的是事故的第一事发现场吗?”在民警的步步追问下,驾驶员陈某和文某交代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他们的车子确实追尾了,但时间是在今日天还没亮的时候,而地点是在醴陵。由于当时两人都身在异地,想着那么早,交警和保险公司估计都不会有人来处理事情,但为了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所以两人商量着一起将车先开回株洲再报案。

交警在此提醒驾驶员,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都是24小时有人值班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都可拨打电话。“对于这种报假案、制造假现场的行为,保险公司将拒绝任何赔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记者 廖才文 通讯员 许琳 邓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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