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凌晨,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兼人大主任余伟良、龙岗区政协主席陈胜兴,在家中被纪检部门带走。对于余和陈双双事发的原因,深圳市委传达的理由是:“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24日,余、龙2人双双被免职。
新区委书记上马
深圳市龙岗区24日召开全区干部大会,宣布了中共深圳市委对龙岗区主要领导干部的有关任免决定。
中共深圳市委决定:蒋尊玉任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书记,免去余伟良的书记职务,同意蒋尊玉为龙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人选;陈胜兴不再担任龙岗区政协主席职务,根据法律、政协章程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麦旺枝为龙岗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人选。
龙岗区五套班子领导成员、驻龙岗(处)以上单位和该区各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各街道主要领导等参加了24日的干部大会。龙岗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备主持会议。
深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穗明介绍了蒋尊玉的个人简历和工作情况,并代表深圳市委对龙岗区提出几点要求。新任龙岗区委书记蒋尊玉作了就职发言。
在此之前余曾逃过一劫
至于被免职的余伟良,现年49岁,广东博罗人,先后担任深圳宝安区委常委、副区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2006年2月,余调任龙岗区区长,2007年4月升任区委书记。
陈胜兴是深圳本地人,之前也担任过龙岗区副区长、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今年4月才出任龙岗区政协主席。
稍早前,龙岗区新闻办有关人士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余伟良、陈胜兴因涉及有关案件,正在接受调查。
事实上,在此之前,余伟良已逃过一劫。2008年“9·20火灾”时造成了44人死亡事件后,龙岗区政府副区长黄海广、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蒋伟标等人员被免职,另有35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但余伟良因不是第一责任人免于处分。 ■综合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