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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9年10月15日星期四 【地点】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情要从2004年5月1日说起,当时22岁的刘升在雨花区某建筑工地做工,突然听得楼下一阵吵闹声。“我发现是表舅和陈宏为了争斗车打了起来,看着50多岁的表舅脸和脖子都被抓出血了,我就气得扑了上去向陈宏挥了两拳。”
恼怒的陈宏想去寻砖头还击,被工友们拖着。刘升操起脚边一根1米多长、约有手臂粗的木棍,朝着陈的头部就是狠狠一棍。刘升见陈宏当场昏迷,心里十分害怕,马上逃离了案发现场。
这一棍下去,陈宏因抢救无效死亡,其妻抛下一对年幼的儿女外出打工,一个美满的家庭一夜之间家破人亡。陈宏的女儿静静10岁,儿子超超才3岁,如今静静被寄养在伯伯家,超超被寄养在爷爷奶奶那里。15日上午,8岁的超超跟表叔、表哥到法院,开庭后就坐在走廊的地上玩手机,问其对爸爸的印象,孩子反应迟钝而漠然。
出事后,刘升也不敢跟家人联系,四处漂泊。他还在宁波遇到了一个喜欢的女孩,很快组建了家庭,也有了自己的孩子。但今年4月他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宁波被捕。案发后,刘家与陈家签过一张4万元的赔偿协议,但因缺钱一直未能兑现,刘升的老父亲焦虑儿子含恨而终。刘在宁波被捕后,妻子和其断绝了关系,丢下2岁的孩子亦离他而去。
公诉人说:“犯罪嫌疑人刘升法制观念淡薄,并且弃被害人一家于不顾,没有积极主动赔偿,建议判无期到死缓。”
退庭只有几步路,刘升却走了一分多钟。流着豆大的泪水说:“我很后悔,妻离子散,遭报应啊”。
记者手记:整整5年,他导致别人家破人亡,如今自己也妻离子散,像冥冥中的一次轮回。刘升的后悔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但不能获得法律和公理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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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智障女未遂 也要坐两年牢
【时间】 2009年10月14日星期三 【地点】 怀化洪江市人民法院
唐三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只是意欲强奸,实质上并没有得逞,怎么就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的刑罚呢?
唐三,53岁,怀化洪江托口镇人。2009年5月,他喝了一些酒,晕晕乎乎地走在回家的途中,在路过村民张某家附近时,他发现只有张某和她患有精神病的婆婆在家,他知道张某的智力有些问题,遂起色心。
唐三故意将房门弄出一点响声,趁张某关门观望之际,闯进张某的房内,将其按倒在床上,一只手将张某抓住,并抓起床上的枕巾将张某的嘴堵住,意图对其实施奸淫。张某奋力反抗,趁乱将嘴里的枕巾挣脱,大喊“救命”。
做贼心虚的唐三听见有人声越来越近,害怕被发现不得不仓皇逃跑。后经公安机关多方查访,唐三不得不承认自己意欲强奸的恶行。
医学鉴定,被害人张某系精神发育迟滞,是无性防卫能力之人。洪江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违背妇女意志,已经着手实行强奸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强奸犯罪未遂,仍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判处有期徒刑2年。
法官说:“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一般处3—10年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可处10年以上到无期徒刑。强奸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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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边人
偷走她10万存款
【时间】 2009年10月12日星期一
【地点】 株洲石峰区人民检察院
天天睡在自己身边的男友,竟是盗取自己10.7万元存款的窃贼,这怎么也让人无法接受。受害人张红气愤报案后,其同居男友晏兵于10月12日被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42岁的晏兵是株洲市芦淞区建宁乡人,曾因犯流氓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善良的张红是株洲市石峰区人,比晏兵整整小12岁。
2007年张红与晏兵相识恋爱后,两人关系迅速发展,不久即开始同居生活。被晏兵表象所迷惑的张红,对他的过去也并不十分了解,两人感情很好。唯一让张红颇有不满的是她知道晏兵喜欢打牌,赌起来数额还不小,可她万万想不到,自己枕头底下的存折早已被男友挥霍一空。
2007年上半年,晏兵发现张红有一笔10万元的存款,禁不住心生贪念伸长黑手。多次从张红租房卧室衣柜抽屉内窃取张红的存折、存单及密码,一年多时间,他分11次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市城北支行、株洲市石峰区白石港信用社、株洲市商业银行等处盗取了张红的个人存款共计10.7万元,并全部用于赌博,挥霍一空。
石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张红、晏兵系同居关系,不是家人或近亲属,财产各自受法律保护,晏兵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涉嫌盗窃罪,因此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即使是恋人关系也不能逃避法律的惩罚。”
■记者 张颐佳 实习生 黎晓蓉 特别感谢通讯员:罗小确 李小欢 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