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14日发出通知称,企业在改制重组问题上,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将被视为无效。要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维护职工利益和社会稳定。
中华全国总工会在这份《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企业改制方案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的裁减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视为无效……”
全总新闻发言人李守镇表示,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切实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进企业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据新京报